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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日期:2017-01-25 12:41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是根据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民政部1985年《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的。其主要职责为: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做好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我区接收军休干部人数,市编委已下达我区工作人员编制220人。为做好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我办先后成立17个干休所和门诊部、活动站、房管所、综合科、安置科、财务室、军工科、组织人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220人,实际213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7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
    2、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3087.0363万元,比2016年52467.1258万元增加10619.9105万元,增长20.24%其中:财政拨款63087.0363万元,比2016年52467.1258万元增加10619.910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406.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57%,比2016年4035.10万元增加1371.23万元,增长33.9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57680.70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43%,比2016年48432.0258万元增加9248.6805万元,增长19.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接收军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及医疗费。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12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朝阳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  部门预算收入表
 
7.  部门预算支出表
 
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